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東方白鸛,在天津大港的棲息地遭毒殺。其中13只東方白鸛獲救,20只東方白鸛尸體被打撈。11月19日,天津大港管委會的有關負責人表示,目前死亡的東方白鸛已確認屬人為投毒,他們將懸賞5萬元征集破案線索。當?shù)鼐揭蚜高M入偵查階段(11月20日《新京報》)。
人們再一次以生態(tài)和道德的名義,對毒殺東方白鸛行為進行譴責。這樣的譴責,體現(xiàn)出人們對瀕危動物生存處境的關切。把犯罪人繩之以法,切斷毒殺、販賣、餐廳銷售、食客吃鳥的利益鏈條,是人們的共同心愿。
誠然,野生動物保護法律的存在,會對人們的行為造成影響。問題的關鍵是,并不是所有人都認識瀕危動物,法律也不是隨時隨地都能發(fā)揮作用。那么多的濕地,那么多的叢林,那么大的利益,很多人賭的就是“法網(wǎng)恢恢、疏而有漏”。因此,沒有對普通野生動物的群體保護,就難以有真正的對瀕危動物的保護。
東方白鸛遭致毒殺的背后,正對應著整個社會蒼白的野生動物保護意識。既然當?shù)卮嬖诓、賣、吃鳥的鏈條,從事捕殺鳥類的人未必僅僅一個;毒殺東方白鸛的人,未必僅此一次。更大的可能是,那個毒殺東方白鸛的人恐怕也沒想到,這一次“中大獎”,竟然毒殺了東方白鸛。事實上,與東方白鸛同遭毒手的還有大量水鳥以及白天鵝。從這一意義上講,這起毒殺事件既是偶然,又是必然——偶然是東方白鸛不常有,必然是鳥類遭致毒殺常有。
譴責伸向東方白鸛的黑手,還應該譴責伸向普通鳥類的毒手;譴責無法無愛的利益毒手,還應該譴責一個個食客、看客。食鳥鏈存在多日,這么多的部門這么多的人,難道沒有責任嗎?不應該追究責任嗎?要譴責更要反思。雖然沒幾個人見過東方白鸛,更別提毒殺,可野生動物保護意識真的深入人心了嗎?我們對其他動物又有多少親密?東方白鸛放大了問題,在其背后對應的是生態(tài)理念,折射的是建設“美麗中國”的重點和難點。
江蘇 喬杉 媒體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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